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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局党支部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物价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为实现“率先达小康,建设新邗江”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建设。 1、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班子成员整体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目标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区机关工委员会2007年度党员干部公共课堂计划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接受政治理论、形势政策、重点专题、现代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法律法规、WTO和现代科技等相关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提高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争做学习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讲团结干实事的模范、依法行政的模范。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推进物价事业前进的战斗堡垒。 3、结合区委提出的目标任务,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物价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全区物价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4、继续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以群众满意、基层满意、区委区政府满意为主要目标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促进了行为规范,树立了“廉洁、务实、文明、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区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争取在扬州率先重进“全国百强县”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党的建设,有效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工作促进作用、组织监督作用。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争优创先活动,使全体党员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道正派的先锋。 1、创新党员发展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培养教育;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管理、教育等工作,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公示制度引入到发展党员工作之中。 2、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和践行“八个方面” 的良好风气,继续开展“千名干部联系千家贫困户”、“党员进万家”等民心工程,帮扶下岗职工,帮扶弱势群体,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心。把“恪守为民之职、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创一流业绩中彰显党组织的先进性。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进一步融洽机关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营造气正、规范有序、团结奋进、充满活力的和谐气氛,以机关和谐引导社会和谐。 3、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建党86周年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参加各项纪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永葆先进。积极参加省、市物价系统、区机关种类文体活动,增强干部的身体素质,激发创业、创新、创优的工作热情,培育团队精神,打造和谐活力机关。 4、围绕省局提出的“作风建设我先行,价格服务上水平”的主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精神,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民、务实、清廉、服务、高效”的人民满意机关,为“率先达小康、建设新邗江”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廉政建设。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亲商爱民的服务理念,拒腐防变,常修廉政之德,常思违纪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己看得起自己、自己对得起自己、自己管得住自己,坚守思想防线,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生底线,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3、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开展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监督措施,发现党员有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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