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及时完成好交办的各项监测任务。并针对监测到的情况,做好分析预测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尝试运用价格监测数据的市场代表性作用,多种渠道地向农户传递市场价格信息,为广大农户提供及时可靠的价格服务。 2、加强农本调查工作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相关调查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将我区实际和农本调查及服务“三农”有效地结合起来,以达到广大农户主动、自发地进行结构调整、减负增收、提高农业效益。 3、进一步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准确把握定调价范围、幅度和定调价政策出台的时机,坚决避免因定调价幅度和出台时机不当而造成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和改进农村价格工作 4、加强涉农收费公示管理。对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监督。与各镇、街道价格监督管理站建立考核机制。 5、进一步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按成本收费管理,建立《教育收费台帐》制度。改革医疗收费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对建成公墓的价格进行审核。规范乡镇停车场收费行为。强化乡镇物业管理收费管理。 6、做好区域供水配套服务。结合区域供水的实际进度,配合做好水价调整工作,对已实现区域供水的地区进行成本调查和跟踪调研,为我区全面实行区域供水后的水价制定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前期准备工作,重视社会各界反映和承受能力的调查。 三、重视价格热点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7、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认真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利用各种名义乱办班,多收费的行为。 8、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认真落实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销售价格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执行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社区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和改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廉价、快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9、强化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农村房地产价格行为,服务和支持乡镇房地产的健康发展。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探索开展商品房成本调查、价格认证的有效途径,努力稳定住房价格。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和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明确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10、开展相关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整顿房地产价格、教育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违法行为,保持农资价格的平稳。开展涉农收费(特别是涉房收费)检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1、做好价格举报查处工作。继续全力打造“ 12358”品牌,加快建设自动化受理平台,利用“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逐步实现与全省价格举报系统联网。建立健全对价格举报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复”。 12、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扬州市新出台的规定,积极组织价格诚信单位的创建,开展餐饮业和社区医疗单位明码标价检查。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13、围绕外引内联的工作思路,开展资产、拆迁等中介评估。继续在小城镇配套改造,国家、省级道路交通建设民居拆迁,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民营企业商品定(调)价上下功夫。努力拓展价格鉴证服务新领域,为行政执法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个人处置资产,确保各项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服务。 14、进一步提高车损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主动地走出去,从交通事故车主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与交警、保险、修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人为本,共同研究探讨新型法律关系和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车、物、路损价格评估新模式。 六、加强物价队伍建设,推动物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15、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加强价格法制建设,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完善价格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 16、加强物价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力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强化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造就一支熟悉理论、精通业务、胜任工作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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