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物价局
关于“吉安公寓1号楼”销售基准价的批复

江苏万宇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扬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你公司在邗江工业园吉安路209号开发建设的“吉安公寓1号楼小高层住宅商品房,建筑总面积约6498M2,销售基准价为4290/M2(含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价外应收小高层45/ M2的公共维修基金;单套面积144M2以上的住宅商品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

商品房价格=基准价×(1±浮动幅度)±层次差价±朝向差价。你公司可在上述销售基准价4290/M2的基础上作5%以内的上浮,下浮不限,综合楼层、朝向差价确定商品房价格,整幢商品房楼层差率增减的代数和应为零。

商品房到户结算价格=商品房价格+代办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产权登记、契税、印花税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代办费用应按有关政策规定按实收取。

上述通知希即遵照执行,同时在售楼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二○○八年八月四日

[发布时间: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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